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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日 星期四

選輔具前, 先了解什麼是活動能力分級

作者:鄭芳欣 物理治療師

常有人這樣問我「家人走不穩了,該買支拐杖給他嗎?」其實這個問題就跟問醫師「我有點頭痛,是感冒了嗎?」一樣難以回答。輔具和人息息相關,牽涉到人,就有許多個體差異及背景環境的影響,因此許多專業往往無法隔空抓藥。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概念,是從治療師的角度評斷活動能力時的thinking process,實際狀況得依實際狀況調整,無法一概而論唷!別忘了輔具可是要「HAAT+環境」通盤考慮的~

而近幾年在各輔具中心和產業界的推廣下,參考GMFCS的分級將活動能力分為五級的概念逐漸普及,期望輔具從業人員和民眾能有共通的溝通語言,以下將參雜個人臨床經驗對於一到五級的定義進行說明。




第一級:可在平坦地面跑跳


這類對象基本上日常活動能力沒有什麼問題,多是因思考判斷、定向感等認知方面的因素導致需要輔具協助,例如:容易走失的失智個案。此外可針對如:同時做兩件事、協調流暢度、心肺及肌耐力等方面做加強,提升動作的品質。


第二級:可在平坦地面行走,在不平坦地面放手行走相當吃力


這類型的對象在室內行走無礙,但外出遇到泥濘、沙地、積水等路況時行走吃力,有跌倒的疑慮。通常建議可以簡易的行走輔具如單拐協助,增加行走的穩定和安全。


第三級:一人協助可站起,可扶持東西行走


先前針對第三級的說法是「自己行走需扶持穩定物,透過他人扶持才能行走」,筆者加上對於站起能力的描述。第三級的對象是跌倒的高風險群,基本上從屁股離開椅面/床面,手需要扶在穩固的物品(如扶手或助行器)才可獨立行走,或不使用行走輔具但需一人協助才有辦法走路。

但所謂危機就是轉機(欸?),這一級的對象雖然是跌倒的高風險群,卻也是最有潛力進步的「積極復健組」。除了改善居家環境和挑選合適的行走輔具外,安排合適強度的復健運動,一段時間過後這群人是很有可能進步到等級二的唷!


第四級:腳著地可坐床緣30秒,無法跨步行走


原本的說法是「無法跨步行走,坐在一般背靠高度且有扶手的椅子可保持坐姿穩定與平衡」,這邊一樣針對坐姿平衡做進一步描述。三級和四級有一個明顯的cut point就是「跨步行走」,而四級和五級的分界點則在「維持穩定坐姿」。

坐姿下若能雙腳著地,可以協助身體進行平衡,30秒床緣的概念則是在身體沒得依靠的坐姿下,移位至輪椅時經驗上所需的minimum criteria。

另一個常見的討論點是「等級四的人到底能不能站?」這部分其實在原本的說法中也沒有做明確的定義。依照筆者的經驗,這類的個案也許在大量協助下可以站起,但無法在站姿下做有效的重心轉換來跨步,甚至在站姿下也需要極大協助,因此無論是否可站,等級四地對象在直立的姿勢是沒有功能性的,建議以坐姿的方式進行移位。


第五級:無法自行維持坐姿,無法跨步行走


原本的說法「坐在一般背靠高度且有扶手的椅子上無法維持坐姿」,在過去的經驗中,常聽到家屬形容臥床的家人可以「稍微走幾步」,細問之下才知道是由2-3人協助支撐下完成的。

通常臨床上對於「協助」的定義是一個人一個人一個人(很重要所以我想說3次XD),因此在這邊額外將等級五說明為無法自行維持坐姿,亦無法跨步行走。

這類型的個案需要較多的輔具幫忙,多需要含頭靠和姿勢變換的擺位輪椅即能從平躺吊起進行移位的設備協助。


總結


選擇輔具只是擬定治療/照護計畫的一部份,透過詢問底下兩個問題可以協助我們將個案的活動能力做粗略的分級。
  • 室內不扶東西獨立行走:劃分將等級1-2(可以) 與等級3-5(不行)。
  • 用輔具或一人協助行走:劃分等級3(可以)與等級4-5(不行)
等級1-2的重點在維持現有功能,並可將強動作的品質;等級3積極復健之餘也需加強防跌;等級4-5需選擇合適的移位方式協助離床,在可行的狀況下進行活動,減少長級臥床產生的併發症。